免徵社宅房屋稅及地價稅
維持政策穩定並降低社宅租金
完整質詢內容 https://ivod.ly.gov.tw/Play/VOD/130625/1M/N
現行住宅法是將社宅地價稅、房屋稅的減免期限,交由地方政府決定;而中央興辦、地方收稅的情況,亦存有爭議。因此,我提出住宅法修正案,建議將政府或民間持有的社宅,直接定為永久免稅;如果是民間承租者興辦的社宅,則由地方政府來決定是否免稅。
另外,社宅租金的設算,公式複雜,我也提出修正案,授權中央政府訂定租金計算公式,再由地方政府加入區域房價的參數,進行調整,好讓全國可以一致、民眾不會霧煞煞。